一、父母可以拒付孩子大学费用吗
今年22岁的小方就读于复旦大学,小方的父母在其年幼时协议离婚,小方随母亲生活,父亲支付抚养费。可是自从小方上大学之后,教育费用都由母亲一人承担,小方看着日渐操劳的母亲也是万般心疼,觉得自己上大学的教育费用应该让父亲也承担一部分,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父亲支付自己上大学所需的费用。面对儿子的起诉,父亲则认为小方已经成年,小方如果心疼母亲,完全可以依靠勤工俭学挣自己的上学费用。那么,小方要求父亲承担教育费用的要求是否有理有据?(来源:法制日报)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二十一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很显然,相关法律将尚在大学就读的成年子女排除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之外,大学费用不属于父母的法定义务。因此已经成年的就读于大学的小方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其没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二、抚养费一般支付到什么时候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子女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子女抚养费。已满18周岁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然须给付抚养费:属于尚在学校接受高中教育以及以下学历教育的;丧失劳动能力的;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关于教育费的负担,在我国国情下,子女年满18,虽已成人,但尚在各类学校就读,一时无法工作,无法自己养活自己的情况,这时家长只要还有负担能力,就应该继续负担必要的教育费,该孩子完成学业。但如果父母确实没有给付能力,孩子又已经年满18周岁,子女要求父母必须给付自己上大学的费用,是不合理的,因为在我国条件下,这不是父母的法定义务。
现实中,如果女方是直接抚养子女的话,可以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数额,而要是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话,则可以要求适当减少抚养费数额。但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抚养费增加或减少的条件。
我今年31岁,之前为了躲避计划生育父母给我办的空户口让我上学。现在我婚姻出现问题想离婚,想让两个孩子跟着我走,可我担心离婚后我的户口是空的会影响孩子。我想知道现在我如果离婚了,怎么样才能给自己入一个正规的户口
之前外婆生病爸爸去世,我是建档立卡户。去年外婆去世,后外公跑了没管过我们,妈妈是独生女,我和哥哥都在读书,爷爷奶奶在四川农村没有收入,一个叔叔跟家里也关系不好。之前学校和村里的补助金我都给了后外公帮外婆治病。去年我要回了学校给的补助卡。乡下的补助金我一直都不知情,我不知道有多少钱,以为只有外婆有。现在后外公经常找我要身份证,亲戚都说他把我的钱拿走了。今年我妈妈刚把银行的钱还完,马上还医院的钱。疫情严重,生意好妈妈工资最高有一万。哥哥在上大学,我在上高中,家里没房,我们算脱贫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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