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纠纷是否属于侵权纠纷

近期更新2025.01.14 浏览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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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保管人对物品进行保管的,一般要签订保管合同,而因保管合同产生的争议是比较多。保管合同纠纷是属于合同纠纷并不是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指有侵权行为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而产生的责任,保管合同纠纷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保管合同纠纷是否属于侵权纠纷

1、保管合同纠纷是属于合同纠纷并不是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指有侵权行为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而产生的责任,保管合同纠纷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保管合同纠纷是否属于侵权纠纷

二、保管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1、清偿

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即此处所谓的清偿。清偿以全面清偿为原则。清偿合同债务的人为清偿人,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清偿债务的费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之外,由债务人负担。

2、解除

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3、抵销

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提出抵销的债权,为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为被动债权。抵销根据其产生原因不同,有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之分。

4、提存

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按照《提存公证规则》的规定,我国公证机关可以负责办理提存事务等等。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保管合同纠纷是属于合同纠纷并不是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指有侵权行为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而产生的责任,保管合同纠纷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华律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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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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