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首次申请办理多久期限

近期更新2025.01.01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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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时限

23 个工作日

黔东南州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首次申请办理多久期限

二、办理地点

贵州凯里市博南路5号5栋(凯里行政中心东昇荷香居)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黔东南州安全监管局窗口,市内可乘1路、13路公交车在市政务中心站点下车。

三、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二十九条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下同),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2 法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三条 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使用许可证)。

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www.gzegn.gov.cn/)

四、办理时限

23 个工作日

五、办理机构

黔东南州安监局

六、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申请书

[格式文本下载] ? [示范文本下载]

1)申请书可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或黔东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 (2)申请书的填写符合要求,格式正确,内容完整(附填写说明); (3)提交3份原件并附电子版。 安监局网站下载,申请人出具。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十八条 企业向发证机关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一)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 (二)新建企业的选址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1)申请单位; (2)提交1份复印件,加盖企业红章。 规划主管部门提供,申请人出具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十八条 企业向发证机关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新建企业的选址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3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1)申请单位; (2)提交1份原件,加盖企业红章。 申请人根据规定制定并出具。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十八条 企业向发证机关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4 (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1)申请单位; (2)提交1份复印件,加盖企业红章。 申请人提供并出具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十八条 企业向发证机关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5 (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制件? (1)申请单位; (2)提交1份复印件,加盖企业红章。 安监部门、质监部门提供,申请人出具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十八条 企业向发证机关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五)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制件;
6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1)申请单位; (2)提交1份复印件,加盖企业红章。 安监部门提供,申请人出具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十八条 企业向发证机关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7 (七)由供货单位提供的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1)申请单位; (2)提交1份复印件,加盖企业红章。 供货单位提供,申请人出具。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十八条 企业向发证机关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七)由供货单位提供的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8 (八)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1)申请单位; (2)提交1份复印件,加盖企业红章。 工商部门提供,申请人出具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十八条 企业向发证机关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八)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9 (九)安全评价报告及其结整改果的报告? (1)申请单位; (2)提交1份原件,加盖企业红章。 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提供,申请人出具。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十八条 企业向发证机关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九)安全评价报告及其整改结果的报告;
10 (十)新建企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1)申请单位; (2)提交1份原件,加盖企业红章。 申请人提供并出具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十八条 企业向发证机关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新建企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备案证明复制件;
11 (十一)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1)申请单位; (2)提交1份复印件,加盖企业红章。 申请人提供并出具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十八条 企业向发证机关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12 (十二)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还应当提交重大危险源的备案证明文件? (1)申请单位; (2)提交1份复印件,加盖企业红章。 安监部门提供,申请人出具。 第十八条 企业向发证机关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除应当提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文件、资料外,还应当提交重大危险源的备案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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