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工伤认定

近期更新2025.01.19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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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或者形成职业病,是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索取赔偿的,工伤认定是我国相关机构站在公正公平的角度为受伤员工的伤情进行判定,既保证了受伤员工的合法权力,又维护了单位的经济权益,那么厦门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工伤认定呢?

一、厦门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工伤认定

工伤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厦门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工伤认定

二、厦门工伤认定办理材料

1.首次病历或疾病诊断证明;

2.伤者身份证及复印件;

3.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或伤者委托他人申请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属参保职工,受伤情形明确属工伤,目前还在工伤协议医院住院治疗的应填报,附表:《厦门市工伤保险工伤医疗费预支申请表》

6、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因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的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知道了厦门工伤认定办理时间以及办公需要的材料,工伤认定可以有效的保障我国劳动工作者的合法权利,为我国劳动工作者提供物质保障,同时可以缓解应受工伤的劳动工作者的家庭经济压力,其实为我国的人民谋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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