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近期更新2025.01.19 浏览4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工伤保险申报需要哪些材料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工伤保险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一、工伤保险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保险报案申请需要的材料有:

(1)用人单位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住院医疗药品汇总清单;

炒金如何赚钱专家免费指导银行黄金白银TD开户指南银行黄金白银模拟交易软件集金号桌面行情报价工具

(2)转外就医需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经社保处同意后前往治疗;

(3)假肢、义眼、镶牙和代步等辅助器具需提供《安置、配置辅助器具》审批表;

(4)职工因工死亡的,还需提供死亡证明,供养亲属户口本、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供养证明,就读证明,供养亲属开户银行账号(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供养亲属抚恤金审批表;

(5)交通事故工伤的还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书》。

(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须事故当事人签字同意)。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这里的“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

“工作岗位”是指职工日常所在的工作岗位和本单位领导指派所从事工作岗位。

“突发疾病”是指上班期间突然发生疾病,一般多为心脏病、脑出血、心肌梗塞等突发性疾病并且从工作岗位直接送往医院。

“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经过48小时抢救之后才死亡的,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工伤保险申报需要哪些材料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可以联系华律网律师为你解答。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平台律师团队,擅长工伤赔偿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