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卫涉外离婚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步骤
1、登记机关对申请离婚当事人提交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查验;
2、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5、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夫妻双方各持一份协议书,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7、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双方离婚证件失效”。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8、向当事人双方颁发离婚证。
二、中卫涉外离婚登记办理依据(节选)
(1)《民法典》
(2)《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3)《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以上就是本次华律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的中卫涉外离婚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步骤的相关知识,涉外离婚登记和国内居民离婚登记办理的流程基本是相同的,只是在离婚的时候提交的材料是不同的。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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