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密义务条款需要约定期限吗

近期更新2025.01.26 浏览7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很多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密义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要遵守保密约定,那么合同保密义务条款要不要约定期限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合同保密义务条款需要约定期限吗

合同中约定保密义务的,当事人应该要约定保密义务的期限,如果当时没有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保密义务条款需要约定期限吗

二、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有哪些

合同终止是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合同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已不再存在。也就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保密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对于了解到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不准向外泄露。比如雇佣合同终止后,受雇人应当对雇主的商业秘密等情况负保密义务;技术许可合同终止后,被许可方不得泄露技术秘密;保密义务还包括当事人自己在合同终止后不得使用该技术秘密。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就会失其商业价值,损害合同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因此,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泄露了商业秘密要承担民事责任。除了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保密的特定事项,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也不得泄露。比如,承揽合同的定作人要求承揽人对承揽的家庭装修情况予以保密的,承揽合同终止后,承揽人不得将装修情况告知他人,泄露了秘密造成定作人损失的,承揽人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合同中约定保密义务的,当事人应该要约定保密义务的期限,如果当时没有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华律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东城区靳双权律师,擅长合同纠纷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