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陪同喝酒是否有连带责任
饮酒人之间有相互关照、相互保护的安全注意义务,如果劝酒人明知被劝的人要驾车,还劝他过度饮酒,被劝者驾车后发生车祸事故,被伤害方是本人的,作为劝酒者,有可能会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一起喝酒的人不存在强制性的劝酒行为,且已经尽到了阻止其酒后驾车的义务,另系其本人将他人撞死,所以他要为自己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其他人无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朋友酒后开车出车祸陪喝酒者是否担责的问题上,有个关键点是看受伤人是谁。如果是喝酒者撞伤了别人,那么陪喝酒者有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喝酒者自己受伤,那么陪喝酒者在法律上市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需要更多帮助,请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公司与大田水务公司存在取水侵权纠纷一案,经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裁定大田县水务公司侵权,我公司也获得了水务公司2015年10到2019年8月间取水造成我公司发电损失的补偿。但时至今日大田水务公司仍不与我公司签定补偿协议,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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