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查资金流动记录算侵犯隐私吗

近期更新2025.01.03 浏览1W+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银行查资金流动可能算侵犯隐私,但个人隐私法益必须服从于办案,需要更大的法益。当然银行内部也有严格的制度加以约束,不能随意查询。关于银行查资金流动记录是否算侵犯隐私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解答。

一、银行查资金流动记录算侵犯隐私吗

1、可能算,主要看用途。

2、只要银行认为需要的话,完全可以查询。

3、司法机关因工作需要也可以查询,监察机关因办案需要经法院批准也可以查询。

4、个人隐私法益必须服从于办案需要这个更大的法益。当然银行内部也有严格的制度加以约束,不能随意查询。

5、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个人信息的定义】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银行查资金流动记录算侵犯隐私吗

二、如何认定是否侵犯隐私权

侵害隐私权或者侵害隐私利益的责任构成,必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所适用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1、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首先,侵害隐私权的行为须具违法性。

2、侵害隐私权的损害事实。隐私是一种信息、一种活动、一种空间领域,也是一种秘密状态。隐私的损害,表现为隐私被刺探、被监视、被侵入、被公布、被搅扰、被干预。

3、侵害隐私权的因果关系。它是指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与隐私损害事实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符合规律的联系。

4、侵害隐私权的主观过错。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主观过错。主要是故意,即预见侵害隐私权的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该种结果的发生。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平台律师团队,擅长侵权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