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工伤认定办理是否收费

近期更新2025.01.08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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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因为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受到伤害,受伤的员工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通过工伤认定的结果索取赔偿,工伤保险既可以保障员工的利益也可以保障企业的利益,那么吉林市工伤认定办理是否收费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带大家详细地了解下。

一、吉林市工伤认定办理是否收费

不收取费用。

吉林市工伤认定办理是否收费

二、吉林市工伤认定办理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工伤认定办法》第三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第四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知道了吉林市工伤认定办理不需要收取费用,吉林市工伤认定办理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缴纳了工伤保险的企业,既能够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工伤认定是一项有效保障的好政策。如果你有其他问题,欢迎大家来华律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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