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潜逃后又投案能否认定为自首

近期更新2025.01.06 浏览1W+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取保候审期间,如果要离开自己的居住地,需要执行机关批准,并且行为人需要按时报到。那么,如果取保候审期间潜逃后又投案能否认定为自首?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取保候审期间潜逃后又投案能否认定为自首

应认定为自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规定,因此应当认定具有自首的情节。

取保候审期间潜逃后又投案能否认定为自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丰台区王小华律师,擅长刑事辩护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