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有合法稳定就业落户什么时间办理

近期更新2020.08.07 浏览1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现在的八零、九零后,基本上都已经离开自己的家乡去外省打拼。经过一段时间的打拼,他们在外省已经有了稳定的工作和住所。这个时候他们就可以申请办理,有合法稳定就业落户。下面的内容,华律网小编就具体的说一下,台州有合法稳定就业落户什么时间办理?

一、台州有合法稳定就业落户什么时间办理?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台州有合法稳定就业落户什么时间办理

二、台州有合法稳定就业落户设定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二款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浙江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20〕5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以下简称“户口”)的立户、出生、死亡、迁移、变更更正等登记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户口,且只能登记一个户口。

第四条户口登记管理由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承担,属地公安派出所具体承办。

第三十八条省内户口迁移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并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其中,跨县(市)或跨设区市市区范围的省内户口迁移应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第三十九条省外户口迁入本省,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后,签发户口准迁证。申请人凭户口准迁证向省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出登记,凭省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签发的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第四十条本省户口迁往省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户口准迁证和居民户口簿,办理户口迁出登记,签发户口迁移证。

第二节市外迁入:

第四十一条申报由市外迁入户口的,迁移人的年龄、学历、就业、参加社会保险、居住条件等基本情况,应当符合迁入地政策规定的具体条件,并按本规定第四十二条至第五十二条的要求提交申报事由材料。

第四十九条工作变动人员,可以凭县级以上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的进入审核手续以及接收单位证明等材料,在工作地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以上就是在台州办理,有合法稳定就业落户的具体时间。关于办理落户其他方面的事项,华律网小编就不在这里,跟大家详细的列举出来了。有兴趣了解的朋友,可以去华律网上进行咨询。大家在生活中碰到的法律问题,也可以在华律网上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朝阳区师红伟律师,擅长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