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哪办理

近期更新2025.01.07 浏览1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们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如果资金不够的话,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款的。下面的内容,华律网小编就以铜陵为例,来具体的跟大家说一下,在铜陵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哪办理?大家可以抽时间了解一下。

一、铜陵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哪办理?

办理地点:铜陵市铜官区湖东路666号铜陵市政务服务中心1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7-22号窗口。

铜陵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哪办理

二、铜陵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查标准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铜陵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设定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上的内容,就是华律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有关于在铜陵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办理地点。有关于在其他地区办理,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办理地点,华律网小编就不做过多的介绍,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直接去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朝阳区王秋荣律师,擅长房产纠纷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