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能否引入新股东增资

近期更新2025.01.15 浏览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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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那么股权质押能否引入新股东增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股权质押能否引入新股东增资

公司能不能增资与是否进行股权质押是没有关系的,我国法律对公司增资没有作出强制性的要求,一般由公司自行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权质押能否引入新股东增资

二、公司增资所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

2、税务登记证正本

3、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4、开户许可证原件

5、银行抬头章

6、公章一套(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7、投资人身份证原件

8、原公司验资报告(一份复印件)

9、原公司章程(一份复印件)

10、原公司股东会决议书(一份复印件)

11、银行对账单(一份银行调出)

12、公司上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股权质押能否引入新股东增资”这一问题进行的解答,可见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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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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