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近期更新2025.01.18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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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缴纳公积金的时候,公积金管理中心都会帮助我们自动记录,在缴纳公积金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要通过工作单位来缴纳,不允许个人私自来到公积金缴纳,下面来和华律网小编了解一下湖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湖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

湖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二、湖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办理流程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或通过电脑端、移动端提出相关业务申请;

2、中心受理人员通过信息共享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

(1)符合条件的,准予受理

(2)材料不全的告知补正

(3)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回;

3、中心审核人员对准予受理的,审批办结并推送相关通知信息。

三、湖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设定依据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十二条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形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或者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包括职工调动、辞职、解聘、辞退。开除等,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职工被重新录用时,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正式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启封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湖州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受理条件的解答,我们在办理这项业务之前一定要提前了解办理流程,同时要在满足相关受理条件的前提下进行办理,违法乱纪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华律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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