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华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什么时间办理
具体地址: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双龙南街858号) 3楼E55-E58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二、金华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受理条件
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因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坏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三、金华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设定依据
●国家法律依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教人〔2001〕6号)第七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果遗失,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后予以补发,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原因及时间。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教人〔2001〕6号)第九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因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坏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省级法律依据
1.《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教人〔2001〕6号)第七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果遗失,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后予以补发,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原因及时间。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2.《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教人〔2001〕6号)第九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因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坏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以上就是关于金华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什么时间办详细的说明和介绍,如果我们想要补办教师资格证的话,只需要在工作日当天来到当地的教育局申请办理就可以了,但必须要达到以上所提到的法律条件,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华律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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