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是要自己写吗

近期更新2025.01.17 浏览5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提起诉讼前,起诉人在紧急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财产保全要提供申请书,那么诉讼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是要自己写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诉讼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是要自己写吗

法律没有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书一定要自己写,申请人可以自己写,也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写。

诉讼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是要自己写吗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委托代理人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法律没有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书一定要自己写,申请人可以自己写,也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写。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华律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朝阳区姚志明律师,擅长刑事辩护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五十八条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