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地点在哪里

近期更新2025.01.21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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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有一些企业职工是购买自住住房同时还要去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来使用,依据规定只要符合条件就能申请提取,有的职工第一次提取想询问关于丽水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地点,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材料来给各位解答。

一、丽水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地点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607号。

丽水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地点在哪里

二、丽水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一)职工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的;

(二)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须在购买发生之日起的6个月内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未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在购买发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父母、子女还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存储的余额;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资助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须提供购房职工在购房地的户籍证明或缴存证明(提供缴存证明的,另需提供购房职工因购买该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证明材料);

(四)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累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该自住住房所支出的房款总额;

(五)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和提取(含配偶)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该自住住房的购买房款总额或建造、翻建、大修的工程费用总额;

(六)12个月内多次交易过户同一住房的,管理机构12个月内原则上只核准一次购买该套住房的购房提取申请;

(七)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且未结清的职工,申请提取时,借款人缴存账户中应留存不少于12个月的贷款登记时的月缴存额;

(八)职工及配偶在非缴存地、非户籍地购房的,除已获得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外,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上面是华律网小编关于丽水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地点的解答,在丽水市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在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607号,需要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证明材料,公积金中心会予以核实。各位对于丽水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其他问题要询问可以来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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