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建造自住房贷款受理条件有哪些

近期更新2020.09.20 浏览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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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的居民都觉得自己盖一栋房子是比较好的,因为自己盖一栋房子,不仅房子的面积格局是自己喜欢的,就连费用也比买房子更便宜一些,在申请住住房贷款的时候需要满足什么法律条件呢?下面来和华律网小编了解一下娄底建造自住房贷款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娄底建造自住房贷款受理条件有哪些

1.建造自住房证明?

(1)在城市内建造自住房的,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

(2)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村镇自建自住房的,提供乡(镇)有关管理部门提供的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复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

2.建造自住房费用证明:提供工程预算及费用支付凭证。?

3.施工证明:与施工单位签订建造自住房的工程合同、施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

4.其他相关资料。

娄底建造自住房贷款受理条件有哪些

二:娄底建造自住房贷款的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星期五下午不对外营业?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省政务服务大厅营业部13:30-17:00)?16:30-17:30为结账时间

三:娄底建造自住房贷款的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及各市州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办法。

通过阅读以上内容,希望您可以对娄底建造自住房贷款受理条件有哪些有一个了解。在娄底地区必须已经取得建造自住房证明、建造自住房费用证明、施工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才可办理建造自住房贷款手续。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随时到华律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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