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犯罪的如何处理

近期更新2025.01.28 浏览1W+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民间借贷是非常普通的借贷行为,但有些民间借贷是涉嫌刑事犯罪的,在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比较常见的犯罪表现是非法集资、套路贷等行为,那么民间借贷本身就涉嫌刑事犯罪时,要怎样处理民间借贷?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希望能够为大家解答。

一、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犯罪的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交案件移送到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犯罪的如何处理

二、民间借贷案件适用缺席判决的情形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民间借贷行为涉嫌犯罪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应该驳回原告起诉请求,并且将案件和相关材料,移送到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朝阳区盈科王雨昕律师团队,擅长债权债务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