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以及内容是什么

近期更新2025.01.22 浏览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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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会为自己或家人千挑万选,选择一份人身保险合同,即能防范未知风险带来的伤害,也是一种理财行为。其中,了解什么是人身保险又显得尤其重要。下面华律小编为您讲解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以及内容,供您了解。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以及内容是什么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与人身保险他发生直接、间接关系的人(含法人与自然人),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

(二)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

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而是投保人货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

(三)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

对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理解:广义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是指人身保险合同的全部记载事项,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关系人、双方权利义务和合同标的及保险金额等;狭义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仅是指人身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由法律确认的权利与义务。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以及内容是什么

保险法

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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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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