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执行中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近期更新2025.01.24 浏览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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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法院起诉后,被执行人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就会发出执行通知书给被执行人,那么民法典执行中怎样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执行中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执行中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有哪些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

3、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

4、采取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果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一方名义所负,但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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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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