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设立典当行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近期更新2021.01.19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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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的经济水平已经发展到一定程度了,现在成立一个公司是比较简单的,对于注册的资金要求是不高的,但是设立典当行是需要有很高的注册资金的,那么在防城港设立典当行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防城港设立典当行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

第28项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实施机关由中央有关部门调整为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

第181项 予以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包括“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及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该项审批项目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组织实施。

防城港设立典当行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二、防城港设立典当行审批办理条件

符合要求。

三、防城港设立典当行审批办理材料

1.?出资协议

2.?设立申请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股东自己出资承诺书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有效身份证件和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7.?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典当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财务审计报告、出资能力证明、验资报告

9.?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关于出资典当行的决议

10.?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1.?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12.?所在地市级公安机关对营业场所的初审意见

13.?信息报送承诺书

14.?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国有资本投资典当行的承诺函

15.?上市公司投资典当行的承诺函

16.?典当行章程

17.?内部管理制度

18.?安全防范措施

典当行不同于其他的金融组织,自己的资金不够可以吸收民众的存款然后再来贷款,典当行都是依靠的自有资金才能够运转开来。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华律网进行相关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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