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儿媳可以代位继承吗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死亡继承人的直系亲属可以代继承人继承遗产。所以儿媳有代位继承权。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以上就是小编进行的分析,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而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儿媳享有代位继承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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