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假资料向银行骗贷属于什么行为

近期更新2025.01.03 浏览7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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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人们因资金周转的需要而要向银行贷款的话,银行方面是要求贷款者提供相应的资料,这些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些人无法提供银行要求的资料,就会去作假,用假资料贷款。那么提供假资料向银行骗贷属于什么行为?对此,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提供假资料向银行骗贷属于什么行为

向银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的贷款,可能会被检察机关认定为金融诈骗罪,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炒房者的恶意骗贷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提供假资料向银行骗贷属于什么行为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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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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