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宁演出经纪机构设立什么时间办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二、南宁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受理条件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第六条规定,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的实施条件为:
1.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2.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三、南宁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的法律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第六条 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南宁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的办理材料
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至少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
演出经纪机构和文艺表演团体不一样,如果是演出经济机构想要开展营业性演出活动的话,那么必须准备三名以上的演出经纪人员,如果是文艺表演团队的话,那么具备相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就可以,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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