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宁公证机构设立批准收费吗
不收费。
二、南宁公证机构设立批准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主席令第三十九号公布,主席令第二十五号修改)第八条、《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三、南宁公证机构设立批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九条
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自1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组建,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审核,作出批准设立或者不予批准设立的决定。对准予设立的,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对不准予设立的,应当在决定中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批准设立公证机构的决定,应当报司法部备案。
上面是小编关于南宁公证机构设立批准是否收费的解答,办理是不收费,在南宁市司法局办理,公证机构成立审核是需要8个工作日来完成,通过以后上报司法厅,最后是核发执业许可证,各位对于公证机构有其他不懂的疑问直接来到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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