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欠债抵押房产怎么处理

近期更新2025.01.26 浏览9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会抵押房屋为债务担保,抵押房屋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才设立的。抵押人要按约定承担抵押责任,那么民法典中欠债抵押房产如何处理?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欠债抵押房产怎么处理

民法典规定,房屋抵押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通过拍卖、变卖房屋的方式,实现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民法典中欠债抵押房产怎么处理

二、抵押权的实现应具备的条件

通常而言,抵押权的实现一般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抵押权合法有效存在。

(二)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但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在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以及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比如抵押物因抵押人的原因造成价值减少而抵押人又不能恢复原状或增加担保的特殊情况下,即使债务并未届期,抵押权人也可以实现抵押权。

(三)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既包括没有清偿全部债务,也包括尚有部分债务没有清偿,因为依据抵押权的不可分原则,债务人虽然只有部分债务未履行,抵押权人仍然可以对全部抵押物主张实现抵押权。

(四)对于债务未清偿,非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若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是由债权人一方当事人的原因造成,则抵押权人不得实现其抵押权。比如,债权人拒绝接受债务人的全面适当履行等。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房屋后,债务人有不履行债务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抵押权人可以拍卖、变卖房屋,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债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朝阳区盈科王雨昕律师团队,擅长债权债务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