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贺州广播电台广告发布登记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并作出处理
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3、市场监管服务窗口作出审批
·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1个工作日)
·首席代表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决定(限1个工作日)
4、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限2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二、贺州广播电台广告发布登记受理条件
根据《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公布,自1日起施行)第四条规定: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报刊出版单位,由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主办单位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2.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
3.配有广告从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审查人员;
4.具有与广告发布相适应的场所、设备。
三、贺州广播电台广告发布登记办理地点
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61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A区市场监管3号窗口
办理广告发布登记的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都应该具备有我国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中所需具备的条件。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后,工作人员就会对大家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决定,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
事由:1.2021年7月入伙一加奶茶店;2.出资10万元,占比30%3.2022年3月奶茶店关门,清算4.入伙后奶茶店亏损3.7万,入伙前亏损9.1万,累计亏损12.8万。问题:1. 入伙之前的9.1万是否需要承担30%的连带责任?2. 入伙的10万元是否可以按30%份额做亏损(10-12.8*0.3)之后,其余部分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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