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济南市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办理的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旅游路17777号济南市公安局西院N317室
二、济南市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的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受理申请材料
2、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省公安厅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实地考察并提出申核报告
3、审批,制作、核发《保安培训流许可证》
三、济南市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办理的法律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
第三十三条:申请从事保安培训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济南市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办理的地点在济南市历下区旅游路17777号,需要办理保安培训单位的,请依照济南保公安机关的要求准备设立的材料,去办理设立的申请审批手续。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以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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