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贺州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受理条件有哪些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第265号)附件2《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
第一条?从事化妆品生产,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施设备;
(二)有与化妆品生产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三)有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质量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
(四)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三条?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征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产品行业协会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企业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
《关于公布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管理的食品化妆品目录的公告》
所有条款?序号?产品名称?实施机关?1?食品?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食品添加剂?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化妆品?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
第三条?三、自1日起,凡新开办化妆品生产企业,可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对企业进行审核,达到要求的核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贺州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这一项业务依据的是《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等相关的条例,去办理了延续之后就可以继续进行运营了。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华律网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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