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公司设立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近期更新2021.04.11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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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举办人想要设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要依法申请办理设立登记手续的。该公司的所有相关事项都,必须要依法进行登记的,只有具备设立的条件,再依法进行登记以后,该公司才可依法设立。在滨州市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业务,依据的是哪些法律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带大家来详细地了解下。

一、滨州市公司设立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通过,修正)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国务院令第156号,修正(节选)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滨州市公司设立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二、滨州市公司设立登记办理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

4.?住所使用证明

5.?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三、滨州市公司设立登记办理地点

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77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02窗口

在滨州市申请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业务是有法律依据的,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的法律规定,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办理该业务的人员,必须到指定的地点来依法进行办理,申请人在办理该业务时,必须提供上面第二项所述的办理材料。如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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