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池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河池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
通航建筑物的运行应当适应船舶通行需要,运行方案应当经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同意并公布。
三、河池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1年8月29日交通部发布?23日交通运输部令第9号《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修正)第十九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1年8月29日交通部发布?23日交通运输部令第9号《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修正)第十八条第一款
四、河池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的地点
河池市金城江区江湾路2号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市交通运输局窗口10-15号
上面是小编关于河池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时间的解答,这个是在当地的交通运输局办理审核,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涉及的方案通过以后还是需要公示,受理以后是需要8个工作日来完成,不收取费用。各位对于通航建筑物有其他的疑问直接来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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