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特殊药品资格待遇备案在哪办理

近期更新2021.04.15 浏览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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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平常生活中,普通的生病感冒所需药品,一般医院、诊所、甚至药房都能满足我们的需求。但有一些疾病所需用到的特殊药品是需要经过特殊药品资格待遇备案才有权进行出售的。那么河池特殊药品资格待遇备案在哪办理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带您了解。

一、河池特殊药品资格待遇备案在哪办理

南宁青秀区新竹街道民族大道60号3楼301室医保业务受理大厅①-⑥号窗口

河池特殊药品资格待遇备案在哪办理

二、河池特殊药品资格待遇备案受理条件

申请使用特殊药品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特殊药品使用限制;

2.门诊使用特殊药品需取得相关门诊慢性病待遇资格

三、河池特殊药品资格待遇备案法律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伊马替尼等7种特殊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9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国家谈判药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参保人员在门诊、住院治疗时,按规定使用伊马替尼(胶囊、片)、尼洛替尼胶囊、达沙替尼片、舒尼替尼胶囊、吉非替尼片、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埃克替尼片等7种特殊药品治疗的费用,纳入广西基本医疗保险乙类支付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特殊药品其性质独特,作用双向,《药品管理法》有规定对其实行特殊管理。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即可申请特殊药品资格待遇备案,备案受理后即可进行销售。如未取得特殊药品销售资格而进行非法销售,将受到严重处罚。其它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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