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怎么认定

近期更新2025.01.16 浏览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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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屋进行拆迁的,被拆迁人可以获得拆迁补偿,而拆迁补偿的方式包括经济补偿和产权转移,产权置换就是给予拆迁安置房,就拆迁补偿问题协商一致的,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那么民法典中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如何进行认定?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怎么认定

民法典规定,房屋物权设立以登记为准,所以拆迁安置房登记在谁名下的,所有权归谁。如果没有登记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民法典中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怎么认定

二、安置房买卖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常见的安置房买卖纠纷,有卖房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买房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等。

发生安置房买卖纠纷的时候,主要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这三个方式来解决:

1、协商解决,这对双方当事人来说最快捷也是最常用的方式;

2、调解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有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调解;

3、诉讼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与调解,都无法解决纠纷,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那么审理期限为三个月;而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则审理期限为六个月。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物权的设立以登记为准。所以安置房登记在谁名下的,谁享有房屋所有权,如果产权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确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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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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