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昌华侨回国定居落户如何办理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
2、受理:综合服务窗口进行受理,对于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3、审查审批:侨务工作科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分管领导进行审批。
4、办理:侨务工作科进行手续办理。对于符合落户条件的,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当面或者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于不符合落户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审批的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二、金昌华侨回国定居落户办理材料
1、归侨身份确认申请表;
2、侨情登记表;
3、公安管理部门对其出入境管理表;
4、关系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金昌华侨回国定居落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30日主席令第57号)
第十三条: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
《国务院侨办、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国侨发〔2013〕18号)
第七条:“市级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收到县级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报省级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审批。华侨回国定居申请数量较多的省、自治区,可以由市级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审批华侨回国定居申请。”
四、金昌华侨回国定居落户办理地点
综上所述,国外华侨回国定居落户金昌市的,需要由其本人提出落户申请,经过侨务工作部门审核后,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对于符合落户条件的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该事项具体可以到市政务大厅综合服务区办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