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发布变更登记在哪办理

近期更新2021.05.16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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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报刊出版单位,设立的专门从事广告发布机构的相关事项发生变化以后,登记的相关事项,也是需要依法进行变更的,必须由该单位的负责人,依法申请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的。在贺州办理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发布变更登记业务在哪办理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带大家来详细地了解下。

一、贺州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发布变更登记在哪办理

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61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A区市场监管2号窗口

贺州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发布变更登记在哪办理

二、贺州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发布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根据《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公布,自1日起施行)

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广告发布单位应当自该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1.“申请单位”的单位名称,或单位性质(例如由事业法人转变为企业法人)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广告发布变更申请,重新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2.“媒介批准文件”发生以下变化的,应当办理广告发布变更申请:

①与广告发布登记申请单位对应的单位主体发生变化的;

②媒介批准文件的有效期限发生变化的;

③申请单位认为需要增加或减少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媒介的(如只有一个媒介且申请减少的,应办理广告发布注销登记)。

三、贺州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发布变更登记法律依据

1.《广告管理条例》

第六条:经营广告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分别情况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一)专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发给《广告经营许可证》;

(三)具备经营广告业务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发给《营业执照》;

(四)兼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应当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号,24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在贺州申请办理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发布变更登记业务的人员,必须到指定的地点来依法进行办理,该业务的办理地点在,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61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A区市场监管2号窗口。申请人必须根据《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来依法进行办理。如果有其他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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