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桂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生产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当具备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
二、桂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办理地点
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1楼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窗通办窗口
三、桂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四、桂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办理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试制食品添加剂产品的检验报告
试制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复配成分报告
经依法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文本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综上就是小编对于桂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相关内容的整理,国家规定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活动必须先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书。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华律网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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