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的财产可以被保全吗

近期更新2025.01.21 浏览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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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后,要为债务履行承担责任,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要按担保合同约定偿还债务。如果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那么担保人的财产可不可以被保全?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担保人的财产可以被保全吗

担保人的财产在保全范围内或者与案件有关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对担保人财产进行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范围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担保人的财产可以被保全吗

二、财产保全担保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

2、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据;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

3、有效的担保手续。采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

采用实物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担保人应提交用作担保的实物的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该实物所有权的材料。在担保期间,用作担保的实物仍可由担保人继续使用,但担保人必须书面向人民法院保证,在保全期间,对用作担保的实物,不转移、变卖、毁损、丢失,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用作担保的房屋、土地产权证等人民法院将依法裁定扣押。

采用保证人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应加盖保证人的单位公章。担保书中应明确担保事项和担保金额。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所以担保人财产在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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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零一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零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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