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近期更新2021.05.29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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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对个人或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交由卫生局进行审批办理的,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给发放营业执照的。今天就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在来宾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是怎么办理的?

一、来宾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对申请执业的医疗机构进行实地查验,逐项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来宾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二、来宾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的受理条件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发布,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2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2号修改)

第二十七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一)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二)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三)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四)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五)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六)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6日修改)

第十六条要求,相应实施条件为:?一、基本条件?(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就是小编对于来宾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相关内容的整理,我们国家成立医疗机构是需要去办理营业执照,才能进行运营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华律网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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