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发布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近期更新2025.01.10 浏览1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南宁作为广西的首府,设立的报刊出版单位是很多的。报刊出版单位在发行报刊、杂志时,可以在出版的报纸、杂志上面刊登广告。南宁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发布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华律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下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南宁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发布登记需要的材料

1、《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

2、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南宁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发布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二、南宁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发布登记的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并作出处理

3、市场监督管理服务窗口作出审批,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首席代表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决定

4、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

三、南宁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发布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二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公告》

直接取消依据《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9号)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办理“广告发布登记”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相关媒体批准文件;广告业务机构证明及其负责人任命文件;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场所使用证明。

3、《广告管理条例》

第六条:经营广告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分别情况办理审批登记手续:(一)专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发给《广告经营许可证》;(三)具备经营广告业务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发给《营业执照》;(四)兼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应当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4、《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南宁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发布登记时,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与出版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这两个材料是必不可少的,希望出版单位去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时,提交真实的、合法的材料。如果您还有其他任何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平台律师团队,擅长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