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在哪办理

近期更新2025.01.30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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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每个城市都有打工的人员,而这些人员需要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打工的人员如果想要维护自己的利益的话,一般都会到仲裁委员会去办理相关的业务,而仲裁委员会是依照国家的规划进行设立的,在国家不需要的时候也需要去办理注销登记,那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如果需要办理注销登记的话,仲裁委员会应该去哪办理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带大家了解。

一、广西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在哪办理

南宁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司法厅窗口

广西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在哪办理

二、广西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受理条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中《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2.《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1995年7月28日国务院发布,1995年9月1日起实施)

第七条 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件、证书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终止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注销登记,收回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

三、广西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法律依据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十条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第五条 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

每个城市都会有仲裁委员会的,设立也会有一些仲裁委员会,因为国家的规划需要办理注销登记,想要办理注销登记的话,那么肯定是需要向国家指定的登记机关去办理注销登记的,在成功办理注销登记之后,国家还会收回仲裁委员会的登记证书,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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