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渭南市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取消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
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但是,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应当报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保健食品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渭南市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取消受理条件
【不符合要求的情形】 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告知备案人补正相关材料。
【符合要求的情形】 备案变更资料符合要求的,备案管理部门准予变更,并按照相关格式要求制作备案凭证。
三、渭南市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取消办理材料
保健食品备案登记表
备案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
产品配方材料
产品生产工艺材料
具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性材料
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包装材料
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产品名称相关检索材料
产品技术要求材料
其他表明产品安全性和保健功能的材料
根据以上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渭南市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取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申请的材料包括保健食品备案登记表,备案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等文件,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华律网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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