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存款汇款是强制措施吗

近期更新2025.01.06 浏览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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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为违反行政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可以依职权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对相对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那么,划拨存款汇款是强制措施吗?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划拨存款汇款是强制措施吗

划拨存款汇款不是强制措施,它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

《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划拨存款汇款是强制措施吗

二、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制作现场笔录,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行政强制法》第十九条 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划拨存款汇款是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方式,不属于强制措施。行政机关需要先向负责人报告,经审批后才可按照法律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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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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