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要点有哪些

近期更新2025.01.24 浏览8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政府实施采购时,要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而政府采购要公开招标,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以参与招标,招标人中标后要签订合同,那么民法典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要点有什么?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要点有哪些

政府采购签订合同后,合同生效后,履行的要点是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构成合同违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要点有哪些

二、政府采购的几种方式

政府采购一般采用以下六种方式: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其具体数额标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2、邀请招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符合下面两种情况之一:一是具有特殊性,换句话说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只能向有限范围的供应商采购的;二是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3、竞争性谈判。

4、单一来源采购。

5、询价;询价顾名思义即采取询问供应商价格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它一般适用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6、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所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履行的要点是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不履行会构成合同违约。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平台律师团队,擅长行政诉讼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