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六种情形有哪些

近期更新2025.01.15 浏览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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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法集资案件中,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实施了非法集资手段的,构成集资诈骗罪,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那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六种情形有哪些?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六种情形有哪些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六种情形有哪些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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