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家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机构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拟变更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意接收的证明;
与原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解除聘用关系、劳动关系的证明。
二、张家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机构变更条件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
第九条 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颁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第十五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执业机构的,持与原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关系、劳动关系的证明和拟变更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意接收的证明,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更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变更执业机构:
(一)本人承办的业务或者工作交接手续尚未办结;
(二)本人与所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尚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三)本人有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违反执业纪律的行为。
三、张家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机构变更地点
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司法局B042号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张家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机构变更申请的时候所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了基层法律事务所,同意接收证明和以前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然后带好这些材料到司法局申请业务就可以了,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华律网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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