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步骤是怎样的

近期更新2025.01.03 浏览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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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步骤具体为争议当事人在诉讼时效内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申诉书,仲裁机构收到仲裁申请后的五日内需要作出是否受理仲裁请求的决定,若是受理则需要出具受理通知书,接着需要确定开庭审理的时间、地点等的事宜,并将确定后的内容告知纠纷当事人。关于劳动仲裁的步骤是怎样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劳动仲裁的步骤是怎样的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7、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劳动仲裁的步骤是怎样的

二、与劳动仲裁程序有关的规定有什么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条 仲裁委员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仲裁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一)属于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争议范围;

(二)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在申请仲裁的法定时效期间内;

(四)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劳动仲裁是因确认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可以选择的一个处理纠纷的办法,如果仲裁机构收到了劳动仲裁申请书,首先需要确定是否满足仲裁的条件,若是满足的,则需要开具受理回执,对于不满足的则需要驳回仲裁请求。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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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
[2]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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