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车辆上路怎么处罚

近期更新2025.01.08 浏览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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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车辆上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并且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关于无牌车辆上路怎么处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无牌车辆上路怎么处罚

1、无牌车辆上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并且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无牌车辆上路怎么处罚

二、无牌照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认定责任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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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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