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如何办理

近期更新2025.01.01 浏览3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怎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手续?

领凭证。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继续参保后,应当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索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并办理停保手续,确认本人参保信息。参保凭证如不慎遗失,参保人员应与填发凭证的社保机构联系,申请补办。

写申请。参保人在现参保地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费后,其本人或用人单位向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应提交参保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书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办手续。现参保地社保机构业务部门收到参保人转移申请,应予当场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对不符合转移条件的,告知其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不办理的原因和政策依据。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根据经参保人确认的参保信息记录及基金到账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办妥转出的各项手续。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转来转移参保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基金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地方养老金储存额)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不包含基金流转和业务协调时间)办结转入接续的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平台律师团队,擅长综合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